3月21日,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,日前,中國進出口銀行上海分行原黨委書記、行長王須國涉嫌受賄罪、違法發(fā)放貸款罪一案,經福建省福州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須國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王須國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南京分行公司業(yè)務處副處長、公司業(yè)務處一處處長、行長助理,中國進出口銀行福建省分行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;身為銀行工作人員,違反國家規(guī)定發(fā)放貸款,造成特別重大損失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、違法發(fā)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2024年7月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網站通報,王須國被查;今年3月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網站通報,王須國被“雙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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