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已授權

注冊

內蒙古:將開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清收專項行動

2020-03-26 18:40:20 新京報  黃鑫宇

  據座談會披露,在2019年國務院交叉成效考核中,發(fā)現內蒙古自治區(qū)扶貧小額信貸存在“家庭成員重復貸款”、“戶貸企用”、“貸款用途不規(guī)范”等3個問題。

  新京報訊(記者 黃鑫宇)3月26日,據內蒙古自治區(qū)金融辦官方披露,近日在內部召開了由包頭、呼和浩特、鄂爾多斯(600295,股吧)、烏蘭察布等中部盟市金融辦主任參加的工作座談會。據悉,積極防控金融風險等四項內容,成為當天座談會討論的工作重點。其中,關于金融風險防控,內蒙古表示將開展“黑名單”高風險金融機構的通報、約談、協(xié)調處置工作以及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清收的專項行動。

  據內蒙古自治區(qū)金融辦介紹,處置高風險金融機構和壓降不良貸款是今年工作重點,包頭等各盟市要落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,對全區(qū)高風險地方法人機構深入摸清風險底數、風險程度,提出應對預案、及早預警處置。

  當天座談會上其他三項討論的工作重點包括“落實扶貧小額信貸政策”、“全力支持復工復產”及“大力推進企業(yè)上市”。關于內蒙古自治區(qū)的扶貧小額信貸工作,另據座談會披露,在2019年國務院交叉成效考核中,發(fā)現內蒙古自治區(qū)扶貧小額信貸存在“家庭成員重復貸款”、“戶貸企用”、“貸款用途不規(guī)范”等3個問題。座談會要求,包頭等各盟市要對照問題,結合《內蒙古自治區(qū)扶貧小額信貸掛牌督戰(zhàn)工作方案》,制定盟市工作方案,對扶貧小額信貸存在問題進行全面梳理,并在9月底前整改徹底。

  據了解,內蒙古自治區(qū)金融辦主任姜華以及辦公室、政策法規(guī)處、金融發(fā)展處、資本市場處、監(jiān)管一處的負責人,參加了當天與包頭等各盟市金融辦主任的工作交流。

(責任編輯:李悅 )
看全文
寫評論已有條評論跟帖用戶自律公約
提 交還可輸入500

最新評論

查看剩下100條評論

推薦閱讀

    和訊熱銷金融證券產品

    【免責聲明】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,與和訊網無關。和訊網站對文中陳述、觀點判斷保持中立,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。請讀者僅作參考,并請自行承擔全部責任。